会并没有以同样的方式、也没有以同样的速度向前发展。1941年的巴西刑法典第124条规定了堕胎罪,该条至今仍然有效。另一方面,在法国,“Loi IVG”(l'interruption volontaire degrosesse)自1975年1月17日起允许堕胎。 在这种情况下,法国的法律体系能否帮助改善巴西的妇女权利?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,有必要分析法国政府自1971年以来为保护妇女尊严而采取的社会经济政策的发展。 1971年,一份由343名妇女签署的宣言宣称她们曾堕胎,并呼吁将其合法化[2]。同年,法国裔突尼斯律师(兼女权活动家)吉赛尔·哈利米(Gisèle Halimi)创建了“ Choisir la Cause des femmes ”协会(选择是妇女的事业,从法语免费翻译成葡萄牙语),旨在争取合法化堕胎。